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申报的芍甘和胃胶囊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阿莫西林可溶性粉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甘胆口服液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兽药产品变更注册,申请人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自行修改并印制、使用产品说明书和标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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