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畜牧资讯

甘肃省农检中心在酒泉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抽样

近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三级调研员曹锦梅一行赴酒泉市开展2023年省级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本次抽样安排在肃州区、金塔县,主要以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为主。省抽检组按照《2023年甘肃省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方案》和《2023年第一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要求,随机抽取肃州区银达镇、泉湖镇和金塔县的金塔镇、中东镇的6个蛋鸡养殖场、2个水产养殖基地和4个农贸市场,以及肃州区、金塔县的生猪、牛羊、家禽6个定点屠宰场,共抽取各类样品52批,其中:猪肉6批次、猪肝4批、牛肉6批、羊肉6批、鸡肉4批、鸡蛋4批、鲤鱼草鱼等水产品22批。抽样工作严格按照抽样要求规范开展,主要监测盐酸克伦特罗、孔雀石绿、磺胺类、氟喹诺酮类、酰胺醇类等药物残留项目。在抽样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人员对养殖场的投入品使用、养殖档案填写、农产品合格证填写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填写不规范的现场进行了指导。目前,所有样品已送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通过本次抽样检测,将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强化养殖、屠宰监管,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下一步,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的“雷达”作用,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影响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和危害来源,加大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压实畜禽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20-2023 甘肃省农检中心在酒泉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抽样版权所有 本站为畜牧人才业行业网站,专注于畜牧业知识分享。苏ICP备202300509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