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兽药经营质量检查验收办法》,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受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指派,组成检查组对“通化县万鑫兽药店”“柳河县春鑫兽药商店”两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开展,通过对企业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存储、销售与运输等方面的现场检查,经检查组现场对标检查,两家企业基本符合兽药GSP(兽用生物制品)验收标准,推荐为合格的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最终由省畜牧局核发放许可证。此次检查验收,进一步加强了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管理,有效规范了通化市兽药经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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